問:
老師、【光】遵守【能量守恆】?光會消失、還是永存在光與光波光粒子中?
答:
【光】是一種【介質】、碰到什麼【物體】都會【反射、折射、漫射】、這些都是在撞擊前是一種【光能量】、撞擊時、物體會有電子被釋放出、形成物的陰影(物才能成像)、故稱此現象為【質能=光】有互換性(電子、電磁場)而非【光電效應】!
光子能量依光粒子與光粒子互撞、將光粒子自旋度1/2互融為【1】、才有初級【光波】、人們認為光波是能量、造成物質現象會有【物力、磁力、萬有引力、電磁力、輻射力】、這只是人類不知光與萬物皆可處在【頻率、振動】的【衰、變】中、並不是元素(放射)有衰變…!
言歸正傳:
光沒有必要遵守能量守恆、它像量子物理的【電子(電粒子)電波(連續粒子對撞)】、這與【光】有關、卻不是人類物理學觀察的【光現象】差得太遠也太離譜了!
光用分光鏡、立刻有【顏色】、依顏色定義頻率、振動、週期…、其實這只有在【元素界】、誤將電子當光粒子的誤謬之論!
光是一種可高一可低的【心流之覺態】、無所不用其極的構成色相法的源頭、源頭也遵照宇宙世界時空的【物理法則(成住壞空)】運作!
擧例:
手電筒射出一道光、一秒一開一關、此光可能被地球微塵掩蓋、就算還有部份出地球、也會被宇宙吸收、而宇宙的呼吸、光在呼時、光是離您愈來愈遠、且變慢、宇宙吸時、此光會變快地離您遠去、這就符合宇宙順膨脹、逆收縮原理…!
光沒有任何固定時空與展現、它無所不在變化(遇物)、怎可規定光速?距離?時間?空間?又有一個【我觀察】、又有一個【自己】在創造、我在體驗…?
因此:【光】有【真空】的特性、是一個個、一份份的線性連接(人類可見光)!
光也是球形內外互通(宇宙世界)!
要怎樣回答您這簡單一個字【空】就是答案、兩個字就是【空性】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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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崔庭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