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毒樹毒果理論】是什麼?
答:
這是在法律相關規定中的一個支節、大意是因為有罪犯嫌疑(毒樹)通過間接(逼供、誘供.做汚點證人)取得法律的【免責杈】或【交換式法律審判無罪】之【有利坦白從寬之大優待與咬出更高層指使者】的【杈益法律作為】、這是受法律【免責杈保護】!
毒樹結毒果是【自然結果】、並非【毒果】是主角、用配角引出主媒是辦案公認合理合法技巧!
但等事實出現.反將汙點證人【頂罪人】出賣、並以【原告或共犯】定罪、這就違反這【毒樹毒果法律責任】、這汚點證人可據此【否認一切犯行】、這是法律可以保障當事人的基本人杈與義務…!
更深的您要找律師等專業人員諮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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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崔庭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