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如何知道自己(我)是一與一切的創造者?定法與不定法區別何在?是法平等、又是什麼?
答:
人的思言行有三種創造體驗過程、【思】必是前事未了之【因】、【言】必是前世未了之【緣】、【行】必是前事未了之【果】!
如不是您自己是【主人翁】、為什麼在您身上、不在路人甲、路人乙身上?如在別人身上、關您何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對…!
所以因緣果是遵照因緣果律以邏輯來展現?什麼意思?
例如、您肚子餓了、請別人替您吃、別人脹死了、您還餓著呢?別幻想:【我吃飽了】、這是邏輯!
【法】是A、B兩者頻率不合的【法、調頻器】!
A與 B頻率合、用法無益!
A與B頻率不合、則法為彼此平等而【示現法】、目的是【合一】!
因人事地物時、人人不同、故用【不同方便法(八萬四千法)】因人而異說道理、是名:【說法】!
如果頻率相同、就沒有【法(定法、是法)】存在的必要!
【心了是萬法歸一後的【大一統存在】、而【意識】是分別性、故【用法】平等之、全部平等叫:【如來清淨心】、由意識歸心、【歸心似箭】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善德崔庭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