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為什麼說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道理何在呢?
答:
宇宙世界的萬物萬法、都離不開【物(微中子、光子、元素、分子】所構成、俗成三寶佛(佛法僧)、天地人(炁氣成血氣成細胞).這些都是能量、頻率、振動為基本條件、人腦思維念頭又主掌【開關】、這一切都是【眾生在演譯佛法現象】俗稱:【佛性人間化】、開關就是一切的兩個原始點、一切天地造化之【元、原、源】、具有【精神能量與物質力量】、這兩樣東西是以【平等最殊勝】、因不平等才有【因緣果報、生老病死、生住異滅、成住壞空】、這與方法、邏輯構成一切思言行的【規律法則】….!
擧凡【物質與能量】的相互作用、就會觸動【心】與【意識】變遷、這也是【有形物相】與【無形炁氣】的移動、這移動叫【引力、斥力】、物與物必不離這【陰陽性】、故【物以類聚】!
【人】又是不同物性之聚合離散體、人本來沒有不來自心、佛演化、因【自己】分裂成無數的【基本粒子(我)】、故以【聚合成一】是生命本質的體現!
靈魂屬精神、魄(肉體)屬物質、一切有為無為都被頭腦意識所控管、整理(調頻)而成電流在光電磁場上【靈魂魄】的【橫衝直撞】、豐富了宇宙、美化了世界、成就了【我變佛】的定法與是法、這也不離開(陰陽、開關、01】的連動運動(因果)、故【人】是個體行動【孤獨感重】才踏入俗世紅塵、【大家混成一堆】、又失去了【單獨的我自己】、以上就是深入探討您所問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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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崔庭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