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老师、请问六亲因果缘份与讨债还债的关系如何认定?为什么?
答:
我借这个故事来比喻、比较好理解!
船难后、有一个女人尸体飘到沙滩、赤裸的躺在了沙滩!
第一个看到、没有停下来就走了!
第二个人、不忍心、脱下衣服盖上就走了!
第三个人、挖坑给她埋葬了!
这女人下一世会怎样对这三人呢?
当遇到第三人、必定为报答而嫁给此人!
遇到第二个人、一定会以相恋没有结果而缘起缘灭、没有结果!
遇到第一个人、不是点个头就是见面不相识!
这指情人、夫妻缘份及六亲眷属関系!
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介于这三者之间、有债要讨、有债要还、通常前二十年、父母必定要还儿女的债、叫:【跑不了的义务】!
二十年后、父母子女缘了!
如果父母再想子女要报恩、主动照顾关心子女、就有【共业】关系、不是子女继续讨债、就是形同陌路!
世俗之人不知天规、孩子二十岁以后、管教权被老天收回去、子女要面对他(她)个人前世因果业报、己与父母情断义绝了、您再介入、就妨害老天执行天律、妨害之罪就是【没完没了的纠缠(共业)】、别再迷信【养儿防老】这古代传统思想、父母最后都会【惊醒】的、除了您有很多钱或财产做弭、其它都是春秋大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善德崔庭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