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法】是什麼?怎樣理解?
答:
坊間都將【法】規範為【方法、做法、法則.法規.規定】!
這只是【法相】、法作用.並未講到【法本體】的意義!
【法】在人間只有兩個字【承諾】、比喻對人許下的話.要將答應的事做到、即然答應.再辛苦都要做到.給人一個圓滿達成任務的感受.宗教的:【陀羅尼、誓言】就是【法】之【行止】…!
【守法】就是遵守雙方當初的約定(契約)、違法就是找理由.不守法的【不仁不義作為】!
法無定法是形容【違法】.推掉該付的責任.甚至【恭親變事主.倒打一耙】、一切為脫罪而講的理由(拒絕兌現諾言承擔責任)!
古云:【是法】(兌現諾言)!
不兌現.空口白話叫【非法】!
倒打一耙叫:【非非法】!
切記!
法法不定者、必心神不寧的【偶然.意外】連上了【無常】的人之信仰!
是法平等是遵守諾言者.被天地良心守護的人.思【平等仁義】、言【道德】、行【承諾】的【初發菩提心.清淨】之行者!
法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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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崔庭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