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万一临死前改变, 放不下, 岂不恨?又死后, 那捐出的器官还有记忆, 纠缰, 那是不是反受其害?还是不要捐好?命绝就一拍而走, 何必去拿别人的器官?
答:
人活著以【物质为本】,故各种修行,都是朝著【非物质(非意识)】而修,都是在为一临终最后一念【将全物质放下,放净】転修【灵魂精神体】!
此世的【一切思言行】是物质,必须【全舍下】【放干净】,才能顺利转化到【全灵魂,纯洁的意识,净(平等平衡】状态,才能以此【清净心】会佛如来,否则只要有一丝【不平衡的悬念】,必然以【阿飘身】直接按【累世悬念指令】,选择下一世【灵魂宿主】,这才轮到【带业往生(重生)新生命旅程】,这是因果公式,而【悬念】佛经叫【业,缘】就是此世的【缘果机会契机命运】,故我们【一直在了累世的悬念,一直在造下一世的业缘】,三时并进在【现在,当下】【了缘造缘,了业造业】,业是习惯的累积,缘是习性的纠缠重叠,绝不是宗教团体讲得那么肤浅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善德崔萍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