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人的慾望是有罪的嗎?像生活不可或缺錢、不可孤獨或缺情、這又怎麼說呢?
答:
如果您站在客觀立場、您就立刻發現【中道】就在您面前、垂手可得!
但是、在現實主觀社會、永遠看不到【中道】、因為著喜歡相、執喜歡法、因執著【好、喜歡】都忘記【壞、討厭】的存在、因為您的【喜好偏頗】、己將同存同在的【另一邊】戒掉、丟失了!
一隻腳、必然不穩、二隻腳穩、但那隻腳在前、那隻腳在後、又陷入矛盾大對決中!
除了您有腳受傷、才知保護腳的重要(二隻腳同等重要、一視同仁)、因都屬於您身上的一部份!
當您腳傷時、才知腳的珍貴、當您依靠柺杖行走(拐仗比喻客觀存在)、您沒用柺杖就不知柺杖(法我相)的重要…!
很多人好手好腳、卻將柺杖帶在身邊、以防不時之需、焉不知、柺杖是【受傷】時的必須、不是傷痊癒後、又捨不得放下這【身外之物】、這捨不得、不安全感就是【執法著相】的典型【痴迷】…!
修行亦復如此、未成就(受傷)時.就要靠【法(柺杖)】、當身心靈恢復正常、就要將這【最後一法(柺杖)】捨棄(戒掉)、佛經請講得清楚明白:【無一法(放下柺杖)方得(就證明您是健康無傷不缺)圓滿自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執不著相、不取相、不取兼不捨才是如來真實義的【自己真心】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善德崔庭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