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老師,生活中的法律,規矩,與做人做事的法則,是一視同仁還是各有立場見地?如何分辨?如何去實踐?謝謝!
答:
只有佛經的:【出三界】,離開【情理法】,將意識展現平等(法=相)且將【我】對法相的執著依靠全部清乾淨,是名:【入心】,才能將【真心,智慧】,【運転,行駛】在人間生活(佛)上,至少在娑婆世界,佛光宇宙絕無此人,絕無此事,聊表一格而己(做個樣子,禮貌尊重知道一下!
言歸正傳:
退而求其次,在平等平衡這可望不可及的佛法修行,人間生活中,講【法】,使用【工具法】上,倒可講些道理(不是真相真理),應用過立刻放下為前題!
【法律】:人所規定的【人為,偽】可變來變去,各取所需的各自表述比拳頭,大者硬者為【主】!
【法】是【思言】代表【意義,念頭】,這是知道沒有行動配合,故可變性100%,都是您自己,也是100%,以【自做自受】為因果!
【律】,做的【度量衡】,俗稱:【規矩,規定,獎懲依據,因事置宜,因人錢情多寡論結局!
【規律】做人做事之準繩與變化參考值!
【規】:畫圓的工具!
【矩】:尺子,畫方的工具!
無規矩無以定方圓,這是生活的度量衡!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前後左右上下有兇險)】!
人在生活下,不得不抬頭(擧頭三尺有良心神明)】!
做人與做事,絕對不一樣:
做人:
要用圓規!
做事:
要守規矩!
聖賢以中規中矩為【中心思言行】!
做人:內圓外方!
做事:外方內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善德崔萍合十